【競賽】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「2020後生文學獎」徵文活動
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「2020後生文學獎」徵文活動簡章
壹、 計畫目的:
為鼓勵青年以客家故事、議題與文化進行書寫,本會舉辦「後生文學 獎」已邁入第六年,今年接續舉辦「2020後生文學獎」,徵選短篇小 說、散文、小品文及客語詩,期藉由跨世代及跨領域的對話、凝視與沉 澱,詮釋客家生活經驗,反思客家在各種當代議題中的處境與出路,開 展當代客家的新文學風貌。
貳、 計畫內容:
一、 徵文資格:參賽者年齡須在40歲以下(民國69年1月1日(含)後 出生者),國籍不限。
二、 徵文主題:針對客家故事、性別議題與文化特性進行書寫。 三、 徵選類別:
(一) 短篇小說:主要以華語書寫,內容、題材不限,惟須含客家 元素與意象,字數以5,000至10,000字內為原則。
(二) 散文:主要以華語書寫,以實地尋訪或跨世代訪談方式搜集 題材方式為佳,字數以1,200至5,000字內為原則。
(三) 小品文:主要以華語書寫,內容、題材不限,惟須含客家元 素與意象,字數以600至1,200字內為原則。
(四) 客語詩:以客語進行書寫,並標明腔調,輔以華語語釋,行 數在30行以內為原則。【註:客語詩腔調及華語語釋投稿書寫範例 參照附件3】
四、 獎金禮券分配: ※以下獎金以等值禮券發放※
(一) 短篇小說
- 首獎1名,獎金為新臺幣8萬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- 優選1名,獎金為新臺幣3萬2千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- 佳作3名,獎金為新臺幣1萬6千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(二) 散文
- 首獎1名,獎金為新臺幣7萬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- 優選1名,獎金為新臺幣2萬8千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- 佳作3名,獎金為新臺幣1萬4千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(三) 小品文
- 首獎1名,獎金為新臺幣1萬6千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- 優選1名,獎金為新臺幣7千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- 佳作3名,獎金為新臺幣4千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(四) 客語詩
- 首獎1名,獎金為新臺幣2萬4千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- 優選1名,獎金為新臺幣1萬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- 佳作3名,獎金為新臺幣6千元禮券,獎狀乙幀。
參、 評審:
一、 由本會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,若未達評審認定 標準,獎項得以從缺。
二、 所有參賽作品將予以編號彌封後轉交評審進行作業,以維公允。
三、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原作者所有,惟應同意本會對於參賽作品 擁有以任何形式重製與出版發行之權利,並得以任何方式加以運用, 不再另支報酬。
肆、 計畫期程:
作品收件期間:109年5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止。 評審作業期間:109年9月16日至109年10月16日。 評審結果公布:依照實際評審作業期程,預計為109年10月中公布。
伍、 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承辦單位:遠景出版公司
陸、 報名方式:
一、報名簡章下載來源:
(一) 參賽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網站
https://hac.gov.taipei/ 下載報名表,或寄回郵信封索取簡章(簡章 索取地址:22044 新北市板橋區松柏街65號5樓遠景出版公司 2020後 生文學獎徵文工作小組收,電話:02-2254-5460)。
二、 繳交資料:(寄送紙本並完成表單平台傳送電子檔,始完成投稿程序)
(一) 紙本:
- 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1份(附件1),1份稿件請填寫1份報名表,各類 別限投一篇,若投稿不同類別作品請分別填寫。
- 參賽作品紙本1式5份(採 A4紙張,以 word 14號 新細明體形式繕 打,固定行高25pt,直式橫書,以 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,編列頁 碼,長邊裝訂。以手寫投稿者,請以標準稿紙書寫並編列頁碼。若需使用客語用字請用客語造字軟體,並於左上角以釘書針釘妥作品;如採稿紙書寫者,請以稿紙謄錄清楚)。
- 上述繳交資料按順序排妥後,於109年8月31日前以掛號寄達(日期以郵戳為憑),並於 A4信封上黏貼本簡章之專用信封封面(附件2)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(二) 電子檔:
請至 Google 表單 https://tinyurl.com/sc4jjyb 填妥個人資料及 參加徵選作品類別、篇名,上傳資料應包括參加徵選作品、個人身 份證/居留證/護照資料。
(三) 經本會資格審查發現繳交資料不齊全,將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補 件,請於報名表內填寫能確實連絡參賽者之相關資料,若因無法聯絡 上參賽者導致報名資格不符,本會將予以撤除報名資格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柒、 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:
於本會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,除得獎者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外,餘不另行個別通知;頒獎典禮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捌、 專書出版:
得獎作品結集出版《2020後生文學獎得獎作品集》專書,將致贈得獎者每人3冊(除獎金外,專書出版時不再另外支付版稅給得獎者)。
玖、 注意事項:
一、 參賽作品應符合下列規定:
(一) 應為參賽者自行創作,且未曾得獎或未曾公開發表過之作品。
(二) 不得為改作之作品(例如翻譯作品)。
(三) 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。 (四) 不得於作品內透露參賽者姓名等個人資料。
二、 報名表上,具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非 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居留證或護照影本。
三、 參賽作品有違反前項各款規定之一者,應不予受理並取消參賽資格; 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受領之獎金禮券及獎狀。
四、 入選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,由入選者自負法律責任。
五、 依相關法令規定,得獎人須做得獎申報扣繳(外國人依相關規定如居留天數、身分等辦理相關扣繳程序),並提供申報相關文件(領獎簽收表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),且須於年度報稅計入個人所得。
六、 得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永久無償使用,由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人將 該得獎作品於國內重製、散布、編輯、出版,並於無線、有線、衛星之類比與數位電視頻道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。
七、 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一概不退件。
八、 凡送件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,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異議。
九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佈。
簡章請至https://reurl.cc/Nj4M3e下載